買賣零股,指買賣同一種股票非以一千股(一張)為交易單位
而以一股為一交易單位的交易方式
請在零股交易時間內打電話給營業員
或透過網路、電話按鍵下單方式買賣零股提供要買賣之股票、數量
接下來只要在當天交易日下午14:40後查詢是否成交即可
一、交易時間:申報時間自下午1:40至下午2:30止,於下午2:30以後一次以集合競價成交。
二、交易單位:以一股(單位)為一交易單位,申報買賣之數量必須為一股(單位)或其整倍數。
三、每日升降幅度:同一般交易。
四、升降單位:同一般交易。
五、價格委託方式:同一般交易。
六、預收款券:同一般交易。
七、競價方式
1. | 競價方式:於申報當日下午2:30後以集合競價方式一次撮合成交。 |
2. | 買賣成交優先順序:依價格優先原則,同價位之申報,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。 |
3. | 揭露最佳一檔買賣價格資訊:最後5分鐘委託期間(下午2:25至2:30),每隔一段時間試算撮合後未成交 最佳一檔買進及賣出價格,並揭露於證交所基本市況報導網站(http://mis.twse.com.tw/Quotes/MarketChart)。 |
八、其他
1. | 交易標的:除封閉型基金、認股權憑證及認購售權證外之有價證券,可參與零股交易。 |
九、法規修正沿革(自94年3月1日起建立)
1. 94年12月19日起實施零股交易調整案
(1) 公 告
(2) 公 告修正法規
(3) 零 股交易新制宣導手冊
2. 96年2月15日起實施零股交易調整案
(1) 公 告
(2) 公 告修正法規
轉:http://blog.cnyes.com/My/fat.kuo/article2314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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